第101节(2 / 3)
为妙。
虽然这些都是一些很细小的事,可常喜乐觉得量变产生质变。况且喝太多酒对身体没有好处,村子里定下的规矩已经足够让大家喂肚子里的馋虫了。
“这是在锻炼你不要受到外界诱惑,你就得这么治才行。”常喜盛笑道。
“这也忒狠了,哎,我要是晚上被熏得梦游直接挖这些玩意吃下去可咋办哦!”
杨子眼珠子一转,咯咯笑道:“那三叔你就变成蓝色的了!”
“连你这小子都笑话我!看我怎么收拾你。”说吧,常喜旺伸手要去抓杨子,可杨子哪会在原地等着他,早就窜一边去了。
常喜旺本来只是玩笑,可看杨子动作这般灵敏,便是想要逗他玩,在院子里玩闹起来。
院子不大,若是从前杨子瞬息就会被抓住。可现在他现在毕竟已经近十岁,手脚比小时候灵活许多,又经过常昱的训练,常喜旺发现一时半会儿竟然抓不到这跟泥鳅一样的杨子。
杨子得意不已,对着他做鬼脸,“三叔,你抓不到我抓不到我!”
“你们两个别玩了,这院子里那么多东西,若是磕着碰着可怎么办。你也是的,多大年纪了,还跟孩子似的。”孙婆子见院子里闹哄哄的,训斥道。
这一大一小这才停了下来。
常喜旺:“你这小子还越发能耐了,虎爷不会只教了你逃命的本事吧,怎么跟猴似的?”
常喜乐笑道:“他可不就是练了这本事,你是没见他到了林子里什么样子,你现在都没法追上了。”
常喜乐虽然没有参加过孩子们的捕猎,可每次常昱都会详细跟他说当天的情况。一来也是让他了解孩子们的动向;二来也是为了表功。常昱知道常喜乐就喜欢看着大家一点点的进步,变得越来越厉害。
常喜旺没想到还真的如此,他虽然也被常昱训练过,可因为不少项目是按照各自特点分开练,而他属于力量类型的,所以没见别的人是如何练的,并不知道还能专门练逃跑了。
“就练如何跑,那以后真遇到事了,就只会逃可咋办啊?”常喜旺有些不赞同道。
不等常喜乐发话,一旁抱着小儿子晒太阳的丁三嫂忍不住道:“小叔说了多少次,命最重要,能跑也是本事。”
“可要真遇到匪徒了,他一个大老爷们跑了……”
这话实在不好听,丁三嫂连忙打断,“平日让你多读书你不听,就知道埋头干活,脑子都转不动了,说什么傻话呢!要真遇了事,有个人赶忙跑走去搬救兵,不更好?你咋就不知道多想想,就知道用蛮力。”
被自己婆娘凶了常喜旺也不生气,还乐呵呵的拍了拍脑袋,“对,对,瞧我这脑袋都不带转的,还是我孩子娘有见识!”
大家伙都在院子里,丁三嫂本就不是个脸皮厚的,听到这话耳朵都红了,身子歪过一边不想搭理他。
常喜旺嘿嘿傻笑,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尴尬,直接去逗小儿子去了。
家里对这样的情形早已习惯,家里人心中都暗叹,还好当初给常喜旺娶了个丁三嫂这样精明能干,又能降得住他的老婆,否则这傻乎乎的劲以后可咋整啊。
人家都说一孕傻三年,结果这两口子傻的是当爹的。也不知是常喜旺越来越傻还是因为丁三嫂因为当了工坊管事越发聪明能干衬托常喜旺傻,如今他都外号都快成大傻子了。
常喜乐将这种傻气叫做幸福傻,如果不是有个值得信赖、对自己好的人全心全意的为自己着想,为自己安排好一切,怎么有这个机会和条件愉快的傻。
染布实验因为三娘和蓝婶的经验以及常喜乐的指导,一切进行得颇为顺利,可两个嫂子的手也变成了蓝色,虽然每天都在清洗,可依然会有淡淡的印子在上面。如果长期在染料缸里劳作,以后整只手都会变成没法洗掉的蓝色。
常喜乐前世就曾见过传统的染布人,他们的手就好像阿凡达一样的肤色。他也曾将这结果告诉两位嫂子,她们听了都笑了起来。说能有这样的双手说明才是合格的染布人,是被人尊敬的。
在忙活了一个月之后,第一匹蓝布终于染出来了。
不同深度的蓝布被悬挂在竹架上,经过日晒颜色鲜明漂亮,由深到浅像一副美丽的图画。
“这颜色可真漂亮啊!”
路过之人看到那些深浅不一的蓝色布匹都由衷感叹道。
“那浅蓝色可真好看,要是做成衣服,不知道有多美。”
“搭配起来更好看,要我说……”
三娘和蓝婶见到如此漂亮的颜色都欢喜不已,她们从前也曾用这蓝草做过蓝靛染过布,可是却无法像常喜乐指导她们的这样能够弄出这么多深浅不一的蓝色来。而且颜色饱和鲜明,一看就知道与自己染的有多不同。
“要是洗了不易褪色,拿出去卖肯定能卖到好价钱!”三娘摸着那布匹兴奋道。
蓝婶则感动得眼泪水都要出来了,“就是这颜色,就是这颜色!和我祖上传下来的一模一样,不,是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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